中共合江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的通知
各科室(部):
按照县纪委监委、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开展2021年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的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,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2021年5月至6月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即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进行一次廉政谈话。按照县委、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要求,由上至下逐级开展一次廉政谈话,对重点岗位人员采取“一对一”约谈,督促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有关规定。党委书记、院长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,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。
(二)观看警示教育片。观看“廉洁四川”网站“廉播聚焦”栏目《铲除卫健领域“毒瘤”》《医药代表上门 医学专才“下水”》等警示教育片。各科室也可在“廉洁四川”网站自行查找。观看警示教育片图片、签到、信息等请在6月20日以前报送纪检监察室。
(三)组织一次现场教育。根据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,组织医院班子成员、重点科室人员、临床骨干代表等前往“泸州市廉洁文化基地”接受现场教育。具体时间、要求以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。
(四)开展一次家庭助廉。组织班子成员家属、部分重点科室家属召开座谈会,推进党员干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。
(五)开展一次廉政知识测试。围绕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等内容进行测试。具体内容另行通知。
(六)撰写一篇心得体会。全院中层以上干部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,围绕参与各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切实感受、对守纪律讲规矩的认识以及如何廉政履职等内容展开。心得体会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于6月22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室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为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。
(二)注重教育实效。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,统筹安排,组织开展好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,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。
(三)严守工作纪律。各科室要严守警示教育活动纪律,按规定完成各项活动,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或因重视不够、组织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进行全院通报。
附件:“廉洁四川”网站“廉播聚焦”电视栏目节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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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27日